(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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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编制〗〖山东省计划委员会〗
建国初期,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由省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担负。1955年3月,省财
委撤销。
1954年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同年6月
山东省组建省政府计划委员会,9月,正式公布成立。确定编制100人,包括主任3人(
兼职1人),秘书长3人,办公室20人,综合计划处10人,工业计划处12人, 农林水利
计划处5人,交通运输计划处5人,商业计划处7人,基本建设计划处8人,劳动工资
计划处5人,物资分配计划处7人,文教卫生计划处4人,财政金融成本计划处5人。
1955年3月,省政府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山东省计划委员会。
1957年底,省计委的编制增至185人。下设办公室、综合计划处、工业计划处、
农林水利计划处、交通运输计划处、商业计划处、基本建设计划处、劳动工资干部
培养计划处、物资分配计划处、文教卫生计划处、财政金融成本计划处、物价处、
人事处、机关党委、长期计划局。
1958年11月1日,省委决定建立省工业生产委员会、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干部配
备由省计划委员会分出一部分,另外抽调一部分。省计委编制减为145人。
1961年6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省工业生产委员会与省计划委员会合并, 机构名
称仍为省计划委员会,其内部增设冶炼工业处、燃料工业处、机械工业处、 化学工
业处、企业管理处。编制增至235人。
1962年6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省经济委员会与省计划委员会分设,省基本建设
委员会与省计划委员会合并。合并后的机构名称仍为省计划委员会。编制262人,同
年9月减为142人。
1967年3月3日,省计委的工作,由“文化大革命”中组建的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
挥部计划办公室接管。该办公室同时还接管了原省统计局、劳动局、物资局和建委
等方面的工作。原省计委的机构人员搞“斗、批、改”。1969年9月,省革委生产指
挥部计划办公室编制为60人,设办事组、综合计划组、统计组、物价组、 科技组。
1970年2月,省革委决定将原省科委的工作划归省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1971
年5月13日,省革委生产指挥部计划办公室设办事、计划、基建、物价、科技、统计
6个组,实有干部71人,担负前省计委、科委、建委、 统计局的全部工作及物资局的
计划和经济协作工作。
1972年3月20日,省委决定成立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干部由省计委、 省统
计局和计划办公室的人员组成,编制为132人,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 综合计划
组、基本建设组、物价组、统计组、军工援外组、企事业编制组和物资局。1975年
7月,根据省委的决定,将计委内部各组改为处和室,省革委计委的处室设置为办公室、
政治处、综合处、工业处、农业处、基建处、财贸物价处、军工处、编制处、物资
处、统计局。
1979年12月,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山东省计划委员会, 继而成为山
东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编制人数,1980年11月为144人,1983年11月为 165 人 ,
1984年12月为170人,1985年、1986年为162人,1988年8月为169人,1990年8月为 174
人,1991年4月为1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