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1957〗〖农业〗〖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
〖指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建设〗〖发展〗〖措施〗
(1)主要指标。①耕地面积:耕地面积总计1952年为921.9万公顷,1957年达到
929.9万公顷,比1952年增加7.9万公顷。②主要农作物产量见表2-3。③蚕茧。家
蚕茧1952年产209.5万公斤,1957年产342.5万公斤,增长63.5%。柞蚕茧1952年产
283.5万公斤,1957年产504万公斤,增长77.8%。④农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发展到
12万个,参加的农户有423万户,占总农户的40%。⑤机械化国营农场1957年达到3
处,比1952年增加2处,耕地面积达2667公顷,比1952年增加50%,有拖拉机61台(
按15匹马力折),比1952年增加1.5倍。⑥畜牧业计划见表2-4。⑦水产。总产量由
1952年的22.93万吨达到1957年的31万吨,增长35.2%。⑧林业。1952年造林面积3.
96万公顷,五年内造林面积共29.8万公顷,1957年为6.7万公顷,比1952年增长70
%。
(2)关于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
针,大胆地领导运动前进,加速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预计1957年参加农业合作社的
农户,可达到总农户的80%以上,基本上实现第一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合作
化。
全省主要农作物产量计划表
〖主要〗〖农作物〗〖产量〗〖计划〗〖统计表〗
表2-3
┌────┬────────┬────────┬─────────┐
│项目 │1952年实际 │1957年计划 │1957年为1952年的%│
├────┼────┬───┼────┬───┼────┬────┤
│作物名称│播种面积│总产量│播种面积│总产量│播种面积│总产量 │
│ │(万公顷)│(万吨)│(万公顷)│(万吨)│ │ │
├────┼────┼───┼────┼───┼────┼────┤
│播种面积│1325.6 │ │1365.7 │ │103 │ │
│总计 │ │ │ │ │ │ │
├────┼────┼───┼────┼───┼────┼────┤
│粮食作物│1178 │1258.4│1177 │1425.8│99.9 │113.3 │
├────┼────┼───┼────┼───┼────┼────┤
│棉花 │71.9 │17.65 │80 │20.38 │111.2 │115.5 │
├────┼────┼───┼────┼───┼────┼────┤
│烤烟 │4.2 │6.95 │7 │12.60 │164.8 │181.3 │
├────┼────┼───┼────┼───┼────┼────┤
│花生 │54.5 │85.75 │71 │133.13│130.2 │155.2 │
└────┴────┴───┴────┴───┴────┴────┘
全省牲畜头数计划表
〖牲畜〗〖头数〗〖计划〗〖统计表〗
表2-4 单位:万头
┌──┬─────┬─────┬─────────┐
│种类│1952年实际│1957年计划│1957年为1952年的%│
├──┼─────┼─────┼─────────┤
│黄牛│284.3 │365 │128.4 │
├──┼─────┼─────┼─────────┤
│水牛│0.4 │0.46 │115 │
├──┼─────┼─────┼─────────┤
│马 │2.37 │3.67 │154.9 │
├──┼─────┼─────┼─────────┤
│驴 │163.62 │171.92 │105.1 │
├──┼─────┼─────┼─────────┤
│骡 │11.32 │12.5 │110.4 │
├──┼─────┼─────┼─────────┤
│绵羊│86.43 │120 │138.8 │
├──┼─────┼─────┼─────────┤
│山羊│112.39 │129.26 │115 │
├──┼─────┼─────┼─────────┤
│猪 │542.22 │723 │133.3 │
└──┴─────┴─────┴─────────┘
(3)农业基本建设。农林、水利、水产事业五年投资6037.9万元,占总投资的26.05
%。农业2653.8万元(其中包括水产1273.2万元);林业61.8万元;水利3315.6万元。
(4)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措施。①充分有效地利用现有土地,扩大复种面积,
提高单位面积产量。②兴修水利,贯彻兴利与除害结合进行的方针,增加灌溉,减
少水灾。③改进耕作技术,大力推广双轮双铧犁及其他新式农具深耕细作。④增施
肥料,贯彻以“农家肥料为主,商品肥料为辅”的方针。⑤防除病虫害,贯彻“防
重于治”的方针。⑥选换良种,积极动员农民做好选种、留种工作,到1957年主要
作物普遍做到选种、留种。⑦大力繁殖与增养耕畜,提倡养猪积肥。⑧健全县、区
级农业机构,训练培养农业技术力量,以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⑨积极开展林业工
作,贯彻“积极保护管理现有森林,大力开展造林、育林,合理采伐、利用木材”
的方针。积极发展水产事业,大力组织渔业合作社,逐步实行常年作业,扩大海洋
捕捞,发展淡水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