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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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1957〗〖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过程〗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恢复国民经济任务胜利完成的基础上,从1952年8月
开始至1956年5月,编制下达了山东省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
  1952年8月16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财委)决定成
立山东省1953~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起草委员会,着手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
工作。1953年7月,在中共山东分局召开的财经会议上,制定了工农业五年计划的
初步指标。1954年1月9日,省财委发出通知,部署各单位编制五年计划建议指标。
同年2月25日,省财委提出了《关于编制1953~1957年山东国民经济计划建议数字
的报告》,9月,省财委编写了《关于1953~1957年山东国民经济计划建议数字修
改意见的报告》,12月9日,省计委根据修改过的建议数字,编制了《山东省1953
~1957年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
  1955年10月,国务院印发《有关山东省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指标(
1953~1957)》。同年11月22日~12月3日,山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讨论了如何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给山东省规定的五年计划的各项指标任务。会上,
副省长兼省计委主任王卓如作了关于《为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而奋斗--关于山
东省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山东省第一个五年经济计划纲要》。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于1955年12月23日印发了这个计划纲要。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于
1955年1月27日和1956年5月2日分别下达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有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