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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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窑水泥厂最早是1917年德国人在青岛沧口区蔡坑附近建立的,为山东生产水
泥之端始。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该厂被日本人占有,命名为山东兴业株
式会社,1931年更名为山东水泥公司,资本为100万日金,设备为旧式日制立窑,
日产水泥300桶(每桶170.5公斤),产品行销青岛、济南、大连、上海等地。抗日战
争胜利后,山东水泥公司由南京国民政府经济部鲁晋区特派员办公处作为敌伪财产
接收,1947年又以5.25亿元(法币)售给郝日增私人经营,不久停产关闭。
  1920年,民族工商业者朱敬舆在济南刘长山投资成立致敬洋灰股份有限公司。
1921年,向北京政府领取开采执照,修建厂房,购置设备,聘请德国技师筹备生产。
经多次探索,1931年试烧出合格的水泥熟料,但因资金困难,未能投入生产。1935
年,重新招募新股后,生产出第一批“车头”牌普通硅酸盐水泥,日产量250桶(每
桶170.5公斤),产品在当时国内市场上享有声誉,曾获山东省建设厅水泥质量奖状。
1938年,济南致敬洋灰股份有限公司被日军实行“军管理”,交由盘城株式会社经
营,易名为军管理济南致敬洋灰股份有限公司,1942年又改为中日合营,但主要管
理、经营权仍在日本人手中。
  1943年,中日合办的华北轻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制铝设备尚未全部运到之前,
也曾利用部分烧成设备生产过少量水泥,不久停产。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致敬洋灰股份有限公司先由国民党“山东党政接收委
员会”接管,后移交给“敌伪产业处理局”监管。1947年,国民党军队强占该厂,
厂房、设备等均遭破坏,生产中断。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华东财经办事处工矿部接管了致敬洋灰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张展等人驻厂负责,同年12月全面恢复生产。同时,该厂由私营改为公私合营,
厂名改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工矿部济南工业局洋灰厂,产品商标改为“红星”牌。
1949年,水泥产量达到1524吨,创产值13.15万元。1952年该厂改为国营,更名为
山东水泥厂,有职工393人,水泥产量增加到1.08万吨,是1949年的7.1倍。第一个
五年计划时期,为扩大水泥生产,省投资196万元对该厂进行扩建。1956年水泥产
量达到4.22万吨,产值上升到114万元。
  1958年,随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兴起,水泥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供需矛盾日
益突出。根据国家提出的“大中小并举”、“土洋结合”等方针,省建筑工程局决
定采取以老厂带新厂、以点带面的措施推动山东水泥生产的发展。首先在济南水泥
厂进行试点,由该厂负责在章丘县明水突击施工建设年产8000吨的人工立窑水泥厂
(称为“母子厂”),年底基本建成。同时召开了由各地、市、县及公社代表参加的
全省大办小水泥现场会,推广济南水泥厂的经验。会后,即组织300余名干部深入
全省各地,发动群众,兴办小水泥。到1959年春,山东建起的小水泥厂达四五百处,
各种类型的土立窑上千座,其中县属以上水泥企业30个,职工7000人。
  这些立窑水泥厂的特点是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近使用,投资少、见效快,
但这种高速度的发展超出了当时国民经济和技术力量的负荷限度,绝大多数小厂基
础十分薄弱,工艺、装备极其落后,建厂盲目性大,管理混乱,产品质量低劣,生
产难以继续。
  从1959年下半年起,省建材主管部门根据唐山全国小型水泥现场会精神,按照
“五定”(定点、定规模、定领导、定机构、定人员)和靠近资源、靠近水源、有利
生产、方便使用的原则,对小水泥生产厂进行整顿,符合条件的保留,不符合条件
的,根据具体情况,有的进行改造,有的关闭、停产或转产。符合条件确定保留的
有15个,其中年生产能力为3.2万吨的有济南水泥厂、神头水泥厂、曲阜水泥厂、
临沂水泥厂、莱阳水泥厂、新泰县东都水泥厂和潍坊水泥厂7个,年生产能力为0.8
万吨的有济南东方红水泥厂、明水水泥厂、德林水泥厂、枣庄水泥厂、滕县水泥厂、
沂源水泥厂、峄城水泥厂和临沂矿务局水泥厂8个。这些企业经过整顿,健全了组
织机构,建立了规章制度,增添了生产设备,开展了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1959年,
神头水泥厂被国家统计局、建筑工程部定为全国20个“小洋厂”水泥厂之一;济南
水泥厂在直径2×8米普通立窑的基础上,又成功地安装了自己设计制造的国内第一
批直径2.5×10米盘式卸料机械立窑2台,并稳定生产出硬练500号矿渣硅酸盐水泥
和普通硅酸盐水泥。
  1960-1962年,山东压缩基本建设,神头水泥厂等8个扩建工程项目缓建,省建
筑工程局又重新确定保留的企业为济南水泥厂、神头水泥厂、曲阜水泥厂和临沂水
泥厂4个,其余全部下马。实际上这一决定并未完全落实,仍有少数厂继续坚持生
产或搞多种经营,但水泥产量已明显下降。1962年,全省水泥产量为10.86万吨,
比1960年减少26.6万吨。
  1963年,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国营工业工作条例》
,对小水泥工业又进行整顿,省建材主管部门采取集中优势技术力量攻关、“打歼
灭战”的办法,解决生产中突出的问题,推动了小水泥生产的健康发展。
  1964年,省建材主管部门从各水泥厂抽调有经验的老工人、技术人员10余人组
成“会战小组”,于4月份到青岛水泥厂开展“生产会战”。在生产岗位上,先以
会战组成员操作为主,本厂工人配合,经过4天的共同努力,日产熟料由原来的50
吨提高到117吨,吨熟料耗煤由190公斤下降到120公斤,熟料标号达到硬练470至
500号。然后改为以本厂工人操作为主,会战组人员为辅,最后全部由本厂工人操
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会战结束后,召开了由全省立窑水泥厂厂长、技术人员参加
的现场会,学习推广这次“生产会战”的经验。与此同时,一些下马、停建、缓建
的水泥厂陆续恢复生产和建设,县属以上水泥企业开始进行技术改造,由土立窑向
半机械、机械立窑发展,有的企业开始利用煤矸石等做混合材的试验,取得较好的
经济效益。到1966年,全省立窑水泥产量达到76.66万吨,7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列
全国同行业之首。
  1967-1969年,生产管理制度遭破坏,物资供应渠道被打乱,水泥产量连续3年
大幅度下降。
  1970年,在大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形势下,山东又一次出现了大力兴办小水
泥工业的局面。省建材局根据在河南新乡召开的全国地方水泥生产现场会议精神,
结合山东具体情况,吸取1958年“大跃进”的教训,实行有领导、有计划、因地制
宜的发展战略:从水泥厂抽调一批技术骨干指导新建厂;以自立更生为主,落实资
金、设备;组织工人培训,加强技术培训教育;对不产石灰石的聊城、惠民等地区,
由省牵头协商,在其相临地(市)跨区域建厂(聊城地区在泰安地区宁阳县建厂,惠
民地区在淄博张店区建厂)。到1970年底,全省新建水泥厂120个,其中泰安地区52
个。潍坊、枣庄、烟台、临沂等地区基本达到县县有水泥厂。
  1970年12月,国家建委在泰安召开了全国小水泥生产现场会,肯定了泰安地区
小水泥生产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兴办小水泥工业要贯彻“五个为主”(方向以为
农业服务为主,资金以自筹和自己积累为主,设备以修旧利废和自己改造为主,原
料以就地取材为主,技术力量以自己培养为主)的方针。
  在建设新厂的同时,省建材主管部门对全省25个重点水泥企业进行了扩建和挖
潜改造,其中有13个水泥企业实现了机械化立窑生产。在粉尘治理、开展综合利用
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绩。新汶水泥厂经过治理后,80%的扬尘点达到或接近国家
排污标准;潍坊水泥厂采用煤矸石配料,3年累计利用煤矸石4万吨,节约能源折合
标准煤425吨。
  1973年,国家建委在新汶县召开第二次全国小水泥厂现场会,总结和推广新汶
水泥厂加强企业管理、搞好防尘除尘工作、实现文明生产的经验。全国小水泥生产
现场会先后两次在山东召开,有力地促进了山东水泥工业的发展。1973年,全省小
水泥工业水泥产量增加到175.73万吨,比1970年的98.32万吨增长79%。
  1974年,由于开展“批林批孔”,企业正常的规章制度被打乱,生产出现滑坡,
全省小水泥年产量为149.67万吨,比1973年下降了14.8%。1975年,经过工业整顿,
山东小水泥工业又有了较大发展。1976年,全国小水泥生产现场会在烟台召开,推
广了山东大办小水泥工业的经验。
  1978年,根据国家建材总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小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的报告》精
神,省建材局对全省县属以上114个小水泥厂进行整顿。对其中25个骨干企业进行
重点扶持,扩大生产能力,对一些设备不配套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少数长期亏
损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主要内
容的大检查和产品升级活动,推动了山东小水泥工业的健康发展。1979年底,全省
县属以上企业水泥产量达到458万吨,是1965年的5.9倍;吨熟料标准煤耗平均为
147公斤,比全国大中型水泥企业低29%,其中青岛水泥厂吨熟料煤耗127公斤;每
吨400号矿渣硅酸盐水泥平均电耗为87千瓦时,接近全国大中型水泥企业水平,其
中青岛水泥厂为72千瓦时;粉尘污染得到了初步治理,在全省135个县属以上小水
泥厂中,有80%的企业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粉尘治理工作,有15%的企业达到文明生
产要求。胶南县水泥厂,自1978年以来加强粉尘治理工作,采用脉冲式、旋风式等
6种除尘技术,自制除尘设备,铺设吸尘管道200米,有效地降低了粉尘浓度,到
1984年,该厂29个扬尘点有23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尘标准,一年可回收生、熟料
7000多吨,被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评为“全国文明生产先进单位”;新汶、青
州、博山等水泥厂的粉尘治理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他们总结的“密、堵、排、收、
擦、洒、扫、查”八字综合防尘措施,在山东水泥行业中得到推广。
  1980年春,建筑材料工业部宋养初部长来山东考查了济南、博山、新汶、青岛、
胶南和淄博市神头等6个水泥厂,并于1980年2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山东小
水泥企业调查报告》,充分肯定了山东小水泥企业在全国水泥工业中的地位和在“
调整”中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因地制宜地积极发展地方水泥生产,解决广大农
村、中小城镇和地方工业需要,使水泥工业出现一个大、中、小相结合的中央企业
和地方企业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这是加快发展我国水泥工业的一条正确途径。”
  进入80年代,按照国家对地方水泥工业采取的以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为目标的
一系列生产发展措施,山东把重点放到了企业的挖潜改造和采用现代化技术上,小
水泥企业的生产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1984年,“大家办建材”的方针提出后,进
一步调动了各地区、各部门兴办地方水泥工业的积极性。1985年底,全省小水泥企
业(包括少数小回转窑企业)有345个,其中县属以上企业113个,产量为721.52万吨,
占全省水泥总产量的64.3%;乡镇水泥企业232个,职工3.82万人,水泥产量289.
01万吨,实现产值150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