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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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年代初,国家无统一标准,质量均由生产企业自检自定。1965年,建筑工程
部主持制定了普通环形水泥电杆国家标准,各企业均按此标准执行。1964年,在建
筑工程部组织的全国九厂水泥电杆质量竞赛中,华东电力建设局山东工程公司新汶
水泥电杆厂生产的水泥电杆获第一名。
  1973年,省革委基本建设委员会组成检查小组对生产企业进行大检查,促进了
水泥电杆质量的提高,全省产品合格率达到90%。
  1984年起,各企业按建材、电力、铁道、邮电4个部门协作制定的新的国家标
准(GB-83),普遍设立了质量管理机构,充实了专业检查人员,并逐步健全了质量
管理体系,水泥电杆的质量检测工作走上正规化。同时,经常性的优质产品评选和
全面质量管理评比活动,也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高。
  1985年,全省县属以上企业水泥电杆合格率达到98.5%。潍坊水泥制品厂生产
的预应力电杆,自1981年起连续5年保持省行检第一名,1984年获全国行检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