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生产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6&rec=280&run=13

  建国初期,山东仅有12家小型建材企业,主要通过以销定产,自主经营。
  1954年省工业厅设立建材处后,山东建材工业的生产管理才逐步纳入包括体制、
质量、节能、污染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内容的生产管理轨道。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
扩大了国营和集体企业的构成,同时增加投资,努力扩大企业生产能力。在生产管
理上,主要是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组织厂际劳动竞赛等,开展以提高生产效率、
缩短生产周期为主要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盲目上马了
一大批生产企业,生产一度失控。60年代初,国民经济实行调整,下马了一批能耗
高、产品质量差的企业。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
(即“工业七十条”)和国家建工部有关规定,对继续维持生产的企业进行全面整顿
和技术改造。在水泥企业中,采取集中生产技术尖子会战攻坚的方法,从改变生料
的配比、推广立窑定型设计、加强机械配套生产入手,强化生产管理;对砖瓦企业,
组织以内燃烧砖、人工干燥和稀码快烧为重点的生产现场会,一批重点企业节约了
煤炭,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
  “文化大革命”初期,生产管理机构受到冲击,许多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
被废除,生产管理出现混乱。1973年6月,省建材局成立,针对混乱局面,开始加
强对企业生产的系统管理,通过对企业逐年下达生产计划指标、按时组织生产调度、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等措施,生产管理逐步走上正常。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省建材局对企业体制
进行了改革,下放了直属企业;在部分企业中,按照扩大自主权的精神,在管理上
实行计件工资、超额计奖、利润留成办法,积极推行经营责任制和厂长任期制的试
点;在经济核算上,实行了税后留利办法。1985年,全省364个县属以上建材企业
有80%推行了经营责任制,部分企业还实行了利改税和厂长任期目标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