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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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工作是从1972年开始的,当时在综合组内有专人负责月生产调度的统计,
主要是对省建材系统直属企业的生产、基本建设和劳动工资三个方面的统计,其余
企业按隶属关系归口统计。
  1978年后,对全省建材生产的统计成为省建材工业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统
计范围为系统内县属以上建材企业和部管及由省下达生产计划的系统外建材企业。
  (一)生产统计分为旬报、月报、季报和年报4种。旬报的主要内容是统计系统
内县属以上建材企业工业总产值、工资总额、销售收入、资产净值、总成本、产品
占用资金和出口产值7项指标,并对国家建材局确定的大中型企业进行单独统计。
月报、季报的统计项目,除旬报内容外,增加新产品产值率和能源综合降耗率两项。
报表中有按地(市)分类的建材工业总产值表和按产品分类的企业产量统计表。年报
是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分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生产能力、财务成本指标、劳动
生产率、工资总额6项指标18种类型进行统计,分别上报省经委、省统计局和国家
建材局。
  1985年,结合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省建材局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临时
办公室,开始全面普查,整理编印了《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局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
资料汇编》,较为全面地摸清了全省建材工业产、供、销、人、财、物的情况。
  (二)劳动工资统计1972-1977年,只将直属企业工资总额和劳动生产率两项指
标上报,没有全面编报。1978年开始,按省统计局和省劳动局规定,对口编报半年
和全年的劳动工资报表。主要项目有国营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统计表、工资总额和
工资构成统计表、职工变动人员增减统计表,并逐步完善了月报、季报、半年报和
年报制度。
  为加强行业劳动工资管理,改善职工作业条件和工作环境,稳定职工队伍,从
1980年开始,省建材工业局先后8次组织对行业劳动保护、劳资、干部队伍状况、
艰苦生产岗位、职工队伍构成状况等方面的抽样和问卷调查。根据调查,对其中的
环境治理、劳动保护、艰苦生产岗位待遇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制定了政策,采取
了治理措施,发挥了行业管理职能。
  (三)基本建设统计1973年开始,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建材局和省统计局的要
求,编报国家和省归口立项的工程项目报表。开始由局基建组负责,后纳入综合组
业务范围,1978年由基建处负责。基本建设统计,主要分月报和年报两种。一般程
序是,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要求填报统一制定的“月统计表”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年报”,由省建材工业局汇总后分别报国家建材局和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