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建材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46&rec=261&run=13

  建国前,山东的建筑材料多为作坊式手工生产,虽然出现过利用机器生产的工
厂(场),但没有形成建材工业体系,也没有专门的建材管理机构。
  建国后,为加强对建材工业的管理,山东省级、地(市)级的管理机构和各种职
能机构相继成立。
  建国初期,山东建材工业隶属于省工业厅管理。1954年冬,省人民政府工业厅
设建材处。在以后的机构变化中,建材处的建制先后归属省建工局和省建设厅。
1973年,成立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局(处级单位),隶属省基本建设委员会。1978年
4月,列入省革命委员会序列,成为独立的工业管理部门。1984年省人民政府机构
调整时,改属省经济委员会领导。全省15个地、市和80%的县也先后设置了建材工
业的管理机构。
  各级建材工业管理部门,在调整隶属关系、完善自身机构的同时,认真贯彻党
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建材工业发展规划,强化管理职能,狠抓企业的基础工作;
通过基本建设,调整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增加新的生产能力;发展科技教育事业,
推广应用新技术,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建材工业的
发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管理工作进一步加
强。通过简政放权,对计划管理和价格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大力推行和不断完善各
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不断深化企业的内部改革,强化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
完善教育体系,狠抓干部职工素质的提高;转轨变型,拓宽流通渠道,积极发展外
向型经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强政治工作,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山东建
材工业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到1985年已基本形成地质勘探、生产、科研、
教育相配套,布局结构比较合理的多产业、多品种、多层次的独立工业体系,成为
山东省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