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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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作为一种陆地水体是自然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变化也是反映环境
变迁的标志之一。历史自然地理的研究表明,山东古代有许多湖泊。最早见于文献记
载的有《左传》中的大野,《尚书·禹贡》中的雷夏泽、大野泽、菏泽,《周礼·职
方》中的泰 、 养等。至6世纪,后魏郦道元的《水经注》中记有柯(阿)泽、马常 
、落里 、秽野薄、巨野泽、湄湖、大明湖、平州 、菏泽、 淀、黄湖、雷泽、茂
都淀、漏泽、辟阳湖、薰治泉东湖、巨淀湖、皮丘 、夷安潭及盐泽,达20处。在清
末完成的《山东通志》中,记载清代尚有和早已湮没的湖泊56处。实际上山东的湖泊
不止此数,如元代于钦《齐乘》中记载,临沂、郯城间沂沭河平原上有所谓“三十六
穴湖”,概言当地小湖沼之多。
历史上山东的湖泊主要分布于鲁西-北平原、黄河冲积平原与鲁中南山地丘陵外
围山前冲积_洪积平原相接的地势低洼地带,以及莱州湾南岸和胶莱河平原区。具代
表性的主要湖泊有鲁西南的大野泽-梁山泊、茂都淀、安山湖,小清河沿岸的平州 
,莱州湾南岸的巨淀湖-清水泊、黑冢泊,以及胶莱河平原的夷安泽、百脉湖等。由
于森林植被破坏引起水土流失、河流的淤塞、黄河的频繁迁徙和泛淤,以及气候渐趋
干旱等原因,山东古代的湖泊至近代绝大多数已湮没,或形成个别的新湖。现今仅存
微山县的南四湖、东平县的东平湖和稻屯洼、章丘县的白云湖、博兴-桓台县的麻大
湖和锦秋湖及高青县的大芦湖7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