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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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4年,胜利油田财务由一、二级单位两级管理。1966年对资金采取高度集中
统一管理。1973年后,油田除保留固定资产投资的使用权外,其余资金管理权相继
下放。1978年,对资金管理实行以宏观控制为主、微观调整为补充的管理办法,将
主要物资的采购权由财务处转给供应部门;非主要物资的管理,由财务处和供应处
联合核定资金定额,由各二级供应部门自行采购,自行管理,月报财务处。1979年,
胜利油田各二级单位实行“内部结算证”和“材料限额结算证”结算办法。“内部
结算证”适用于全油田内部(财务处与各二级之间及三级与二级之间)各级费用结算。
“材料限额结算证”只限各二级单位之间作为材料结算依据。1982年以后,对基本
建设资金和各专项基金,油田按项目对二级单位开始实行资金切块包干,专户管理。
规定凡工程项目一律实行概算、预算和决算制度。1984年以后,胜利油田对二级单
位实行资金有偿合同和成本费用切块包干使用的办法。经多次反复补充、修改完善,
到1988年,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资金管理办法,即油田财务处按照油田年度计划
对各二级单位实行年度资金包干,以贷款形式拨款(基建投资按进度分期拨款,核
定生产流动资金按月上转),对定额内流动资金贷款、超定额贷款及超储备资金贷
款实行分别计息,超支不补,节约有奖。
  1990年,胜利油田全面推行费用项目管理,确保资金需要重点。油田重点工程
和项目由建设单位和财务处共同把握、统筹安排拨款,对采购资金和一般经费支出
分轻重缓急安排控制,有效控制资金投向。流动资金周转天数比全国平均111.9天
降低45.9天,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比全国平均数低5.04元,年总产值37.9亿元(
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流动资金仅占9.9亿元,少占用流动资金1.9亿元,全年
为国家节约投资3.5亿元。
  1993年7月,胜利油田将内部结算证结算改为内部委托收款和内部拖收承付结
算,内部结算证只用于对财务处使用。同时取消了文教卫生单位的内部银行户头,
这些单位与外单位结算一律用货币资金,有效地杜绝了资金流失。1994年6月,在
全油田实行了统一的内部结算凭证,加强了财务监督。1995年2月,取消了部分二
级单位的内部银行开户,进一步规范了内部银行的结算管理。从1994年起,胜利石
油管理局和二级单位成立了两级资金预算委员会,实行了资金两级预算管理制度。
1995年,胜利油田制定了《胜利石油管理局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了
投资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二级单位无权自行到银行贷款,也无权向油田外部单
位投放借款,加强对油田内部经济实体出借资金的管理,并实行收取资金占用费制
度。1995年底,胜利油田成立了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全油田的货币资金。结算
中心下设24个结算站,取消各二级单位在商业银行的帐户,由各结算站和结算中心
对商业银行开户。结算中心对全油田每一笔货币资金的收支都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
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堵塞资金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