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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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利油田地处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环境保护十分重要。在加速石
油勘探开发的同时,胜利油田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1972年组建“三废”(废水、
废气、废渣)调查队,开始对油田污染物进行初步调查。1976年成立环境保护办公
室。1984年成立环境保护中心。1991年更名为环境保护处。1986年油田成立环境保
护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到1995年,胜利油田所属
30个污染治理任务较大的二级单位都成立了环保科,全油田共有专职环境保护人员
477人,兼职环境保护人员1400人;25个二级单位设有环境监测站,共有环境监测
人员300人;各主要生产单位也组建了环境保护委员会,从上到下形成了比较完善
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网络。1987年以后,胜利油田根据《环境保护法》,先后制定
了《胜利油田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8个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使油田各行各业的环
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随着油田勘探、开发、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胜利油田环境保护的任务也越来
越重。80年代以后,胜利油田进一步加强了对环保工作的管理。1987年,胜利油田
制定了经常性排污登记和临时性排污收费申报制度、填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制度,
并改革了排污费管理办法,规定凡向政府缴纳排污费的单位要同时向油田缴纳10%
的附加费,凡被政府处以污染罚款的单位要按罚款数的25~30%同时向油田缴纳罚
款,油田所收附加费和罚款作为油田环保奖励基金。从1989年起每年都进行大规模
的环保检查。
  从1987年开始,胜利油田对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已建成投产项目在实施中做到了“三同时”(防污设施同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到1995年底,3000万
元以上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3000万元以下中小型建设项目“三同
时”执行率达85%。
  1987年以后,胜利油田在各单位开展了清洁无害化工厂(矿区)活动。到1995年,
先后有25个单位被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授予“清洁无害化矿区”称号,占应达标
单位的71.4%。
  1988年,胜利油田滨海采油指挥部与作业大队签订了环保承包合同书。1990年
以后,胜利石油管理局在全局推行了环境目标责任制,把环境保护的各项指标和项
目进行分解,由局长与有关二级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按年度进行考核,有力地促
进了全油田环保工作的开展。
  1995年,胜利油田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保机制进行了探索,形成了浅海作业
环境保护各专业公司自我管理和油田综合管理的两级管理模式。海洋石油开发公司
作为海上石油开采的甲方,在与海洋钻井、船舶、井下作业、工程施工等单位签订
工程合同时,明确环保内容,并对乙方在海上作业时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还
成立了海洋溢油应急中心,配备相应的现代化应急处理设备,可以处理海上5~6级
风情况下500~1000吨级的溢油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