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淡水渔业使用的船多为传统平头方底型木制船,大致可分划子、撇子、
溜子、座船四种,其中座船为生活船,其他为生产(兼生活)船。
划子船长7~10米、载重4~10吨,1船1蓬,2人驾驶,以风为动力,用于拉网、
袖网、风网、虾拖网作业。撇子船长6~7米、载重2~3吨,两头微翘,风力或人力
驱动,生产用途较广。
溜子分枪溜、生产溜、大溜子等数种。枪溜专用冬季打枪作业,长约4米、宽1
米、深0.5米,非常轻便,平时多做交通工具;生产溜和大溜子,船型同枪溜,唯
船体略大。
座船渔民生活专用船,较笨重,一般不移动。船长5~7米、宽1.5~2米,分为
上下两层,有前后舱。80年代建造的座船,尺寸有所加大,有的为水泥船,但船型
基本相同。
1960年,淡水渔业始有机动船,当时主要用于安全救助。自1961年省水产厅确
定湖区渔船应以小型木船为主、机动船一般不发展之后,湖区机动船基本没有增加。
1972年以后,湖区机动船发展迅速,但大多用于运输业。湖区木制渔船,多为渔民
自己制造。所用木料,主要是当地产的柏、槐、楸、桑等,较大的船桅,需去南方
购买。
50年代以后,沿湖各县相继建立了微山县造船厂,南阳公社、昭阳公社造船厂,
梁山县任庄、后码头造船厂,东平县船网厂等,这些船厂主要制造木船和20马力以
下机动水泥船,机船因湖中水草繁密,不适宜湖中作业而滞销,木船因渔民多自行
建造、故有些船厂只好停产或转产。其中,梁山县任庄造船厂于1962年停产,后码
头造船厂于1980年停产,微山县船厂则转为专造运输用的水泥驳船。湖区渔船情况,
见表3-2。
山东省湖区渔船数量(1949-1985)
表3-2
┌────┬──────────────┬────────┐
│年份 │机动船 │非机动船 │
│ ├────┬────┬────┼───┬────┤
│ │艘 │吨位 │马力 │艘 │吨位 │
├────┼────┼────┼────┼───┼────┤
│1949 │ │ │ │10419 │14139 │
│1952 │ │ │ │14695 │22370 │
│1957 │ │ │ │20853 │33914 │
│1965 │3 │60 │180 │26669 │38116 │
│1975 │175 │1585 │4178 │19389 │40530 │
│1980 │271 │3042 │6788 │22440 │43693 │
│1985 │1706 │49687 │29872 │38226 │74683 │
└────┴────┴────┴────┴───┴────┘